欢迎访问和田在线!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本地头条  >  中国人寿  >  中国人寿和田分公司以案说险 —销售误导信不得,保险责任要清楚
中国人寿和田分公司以案说险 —销售误导信不得,保险责任要清楚
2022年09月29日 18:35   浏览:1075   来源:中国人寿2

中国人寿和田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和公司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持续开展消费者宣讲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大权利为重点,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系列文章,通过解析案例、提示消费风险等内容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典型案例】

客户马先生于2022年4月1日致电某保险公司,称2014年6月10日投保该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累交保费4060元。通过公司咨询电话中所了解到的投保内容与当时购买时业务员所讲解的不一致。业务员讲解有病管病,没病养老,钱是可以拿回来的,而公司咨询电话回复称身故才可以拿到钱(身故金),业务员与公司咨询电话解释不一致。马先生不认可保险合同已正常成立,不同意现金价值退保,要求退还全额保险费。

二、【风险提示】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如隐瞒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未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

这些误导性宣传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有的消费者缺乏防范意识,简单听信销售人员的误导宣传,从而受诱导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造成权益受损。

三、【应对提示】

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防范消费风险:

一、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选择与自身经济能力和需求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二、了解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期间、退保损失等,做到心中有数,以防被误导。如对购买的保险产品有疑问,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电话咨询。

三、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发现误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头条号
中国人寿2
介绍
推荐头条